事项名称:火炬计划项目 事项简介:火炬计划是一项发展中国高新技术产业的指导性计划,于一九八八年八月经国务院批准,由国家科委组织实施火炬计划的宗旨是:实施“科教兴国”战略,贯彻执行改革开放的总方针,发挥我国科技力量的优势与潜力,以市场为导向,促进高新技术成果商品化、高新技术商品产业化和高新技术产业国际化。火炬计划项目是火炬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火炬计划实施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火炬计划项目(分国家级和地方级两种),是以国内外市场需求为导向,以国家、地方和行业的科技攻关计划、高新技术研究开发计划成果及其他科研成果为依托,以发展高新技术产品、形成产业为目标,择优评选并组织开发的具有先进水平和广阔和国内外市场及较好经济效益的高科技项目。通过火炬计划项目的实施,造就高新技术企业和企业集团。 主管单位: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火炬计划办公室 地址:西直门南大街16号 市科委办公楼4层高新技术处(100035) 负责人:刘晖 联系人:张朝阳 联系电话:66153423 传真:66153425 电子邮箱:zhangzy@mail.bsti.ac.cn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8:00-11:30 下午:13:00-17:00 受理单位:北京高技术创业服务中心 地址:朝阳区安翔北里甲11号创业大厦1号楼一层科技服务大厅火炬组(100101) 负责人:管弦悦 联系人:李晓鹏 联系电话:64879911-230 传真:64853178 电子邮箱:lixp@bjcy.net.cn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2:00 下午:13:00-17:00 申报对象应具备的条件: 1.项目产品符合国家技术和产业政策的要求,属于火炬计划重点支持的新材料、生物工程和新医药、电子与信息、光机电一体化、新能源与高效节能和环境保护领域; 2.项目所采用的技术是先进的成熟的,且经过了产品(样品、样机)技术鉴定或检测,已具备商品化生产的条件(对国家专卖产品、食品、医药等有特殊要求的产品需要取得相关主管部门的生产批文); 3.项目产品投产后能形成一定的经济规模,且具有良好的国内外市场、良好的经济效益和价高的投入产出比; 4.项目承担单位为具有法人资格的经济实体,有较强的技术实力(或技术支撑单位),其领导班子应有较强的科技意识、较高的市场开拓能力和管理水平: 5.项目产品的生产有配套的生产环境,所需的能源与材料能得到保证; 6.项目承担单位有相应的自筹资金及较好的信贷条件,具有按期偿还贷款本金和利息的能力。 申报对象应做事项和应准备材料: 火炬计划项目申报书、可行性研究报告、数据软盘 有关附件材料: 1.技术成果(产品)鉴定证书、软件登记证书、检测报告、专利证明; 2.特殊行业:药品生产许可证、新药证书;食品卫生许可证;农药、化肥生产许可证、登记证;通信产品、电力设备入网证;公共安全、计量产品生产许可证;化工、能源等易造成环境污染的产品,要有环保合格证明; 3.其它材料:企业营业执照、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承担科技计划的合同协议、匹配资金的意向或协议、查新报告、产品(技术)获奖证书、企业获奖证书、ISO质量体系认证证书、医药GMP证书、信用等级评估证明、财务报表(上一年度和最近一个月); 4. 产品销售合同、意向;用户意见报告等 申报流程: 查看在科委网站上的通知 →按照通知内容到有关部门或网站领取或下载相关材料→填写申报表,准备相关材料并报送所在地区科技主管部门审核、签署意见及盖章→材料报送北京高技术创业服务中心科技服务大厅火炬组→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火炬计划办公室 申报日期:申报时间为每年的第四季度,公布日期为次年的第二季度(具体时间参照公布通知) 申报方式:书面申报(A4纸打印装订成册) 办理依据:《国家级火炬计划项目管理办法》 应缴纳的费用:免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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