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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首届安全生产“五五”普法宣传品创作征集大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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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北京市安全生产监督局
作者:
发布时间:2007-1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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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实施北京市安全生产法制宣传“五五”普法规划,大力宣传、普及安全生产法律知识,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不断提高全民的安全生产法制观念,为建设繁荣、文明、和谐、宜居的首善之区贡献力量,为举办一届有特色、高水平的奥运会营造良好的安全法制氛围,市委宣传部、市安全生产监督局、市司法局、市总工会将联合举办北京市首届安全生产“五五”普法宣传品创作征集大赛。 一、大赛主题 树立“安全发展”理念,提高安全法制意识。 二、主办单位 市委宣传部、市安全生产监督局、市司法局、市总工会。 组委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安全生产监督局,负责大赛协调和各项日常具体工作。 三、作品要求 (一)动漫作品。包括三维动画和 FLASH 作品,题材不限。个体作品长度不超过30秒。主题连续创作不超过30集。作品符合相关播出要求。 (二)平面作品(漫画个体作品、连环作品、公益广告招贴等)。题材可以是手绘或电脑设计;作品可为单幅创作或连环创作。要求作品主题鲜明,表达清楚;画面清晰完整,可满足户外媒体、招贴、报刊所用。 (三)参赛作品内容应符合下列要求:所有参赛作品均应突出大赛主题,内容健康、寓教于乐、形象突出、可视性强、手法新颖。创作内容紧紧围绕组委会提供的《北京市安全生产“五五”普法法规选编》中的重点法规内容,特别是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运输、使用、储存,矿山,烟花爆竹,建筑施工,人员密集场所,职业卫生,应急救援等法规内容进行创作。原则上,有关交通安全的作品,生产经营单位之外的消防安全作品不在本次征集之列。 (四)个人或单位均可参赛。参赛个人的年龄、身份和职业不受限制。参赛作品不退稿,应注明作者真实姓名并请自行保留底稿。参赛作品外封及作品右上方位置应注明参赛组别及作品类别,参赛作品右下方应注明“本人参赛作品一旦获奖,主办方有权在有关宣传中无偿使用”。 四、分组奖项 (一)业余组:生产经营单位及从业人员、社会团体、社会公众、在校学生、动漫及平面设计爱好者等。 (二)专业组:从事广告、美术、出版设计、制作的专业机构及专业人员;从事漫画、动漫创作、设计的专业机构及专业人员等。 (三)专业组和业余组分别设金奖2名,银奖4名,优秀奖6名。对获奖作品颁发奖牌,并给予物质奖励。大赛组委会还将分别评选特别支持奖和优秀组织奖若干名,奖励对象分别为媒体单位或组织发动特别出色的单位。 五、征集方式 参赛作品以光盘或原创作品的形式,提交到大赛组委会办公室或大赛官方网站千龙网,可以上传大赛指定邮箱bjajdm@beijingww.com,也可邮寄或直接送达大赛组委会办公室,邮寄地址:北京东城朝内大街199号华富大厦605室,邮编:100010 。 六、时间安排 2007年10月26日至2008年1月31日,为大赛征集作品的有效期。 2008年2月中旬进行作品评审,大赛评委会集中评选参赛作品,提出获奖作品名单。 2008年2月下旬举行大赛总结颁奖仪式。2008年2月下旬至3月底,组委会将在有关媒体以及全市范围内安全生产普法活动中公开展览展示获奖的优秀作品。 七、注意事项 (一)本次大赛严格遵守国家和本市有关知识产权的法律规定,提交参赛的作品都必须注明真实作者和真实出处,作品著作权归参赛人所有。主办方有权在有关非营利性宣传中无偿使用、编辑发行参赛获奖作品。 (二)大赛评委会只对作品的创意、艺术性、表现手法进行评估,不对作品的著作权做任何法律意义上的判断,对于作品的原创性及内容所引发的著作权归属异议、纠纷不承担任何责任。 (三)参赛作品一律由大赛组委会处理或存留,不收取参赛费、不退稿,请作者自留底稿。 (四)本次大赛活动的相关解释权归大赛组委会。
官方网站:千龙网 指定邮箱:bjajdm@beijingww.com 咨询电话:01065121801;01065120952 组委会办公室:北京市东城区朝内大街199号华富大厦605室,邮编:100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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