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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11、12月份执法检查通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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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北京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作者:
发布时间:2007-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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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11、12月份,北京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安全生产执法工作共有两项重点内容:一是对全市烟花爆竹储存仓库进行专项执法检查;二是对全市安全生产执法检查目标完成情况进行督导。 一、烟花爆竹储存仓库专项执法检查 (一)检查范围 全市烟花爆竹储存仓库 (二)法律依据 1、《安全生产法》 2、《北京市安全生产条例》 3、《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 4、《北京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 5、《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 6、《北京市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 7、《北京市烟花爆竹销售单位储存仓库安全管理规范(试行)》 8、《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 (三)检查内容 1.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制度、操作规程; 2.仓库的安全间距、安全设施设备的配备和工作状态; 3.安全管理情况; 4.应急预案、应急救援组织和人员; 5.消防器材,安全标识配备情况; 6.安全教育培训和检查情况; 7.劳动防护用品配备、穿戴情况; 8.储存烟花爆竹的品种、规格。 (四)处理措施 对于检查发现的各类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将依法给予警告、罚款、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责令停产停业等行政处罚。 二、安全生产执法检查目标督导。 针对各区县、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执法检查目标进度完成情况,对部分区县进行督导。 三、特别提示 有关单位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和本通告内容,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及时消除隐患,确保安全生产。 广大市民如发现上述单位存在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和隐患,请及时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举报。 举报电话:83560916 特此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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